2022年泸州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采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有效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我市明确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市、县级河长、人民政府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负责人名单,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区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特向社会公告。
2022年泸州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docx
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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