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单位制发 发布时间:2023-01-19 16:08:42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slj.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水务局办公室305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48号1栋;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52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大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17条。其中:泸州市水务局政务网站信息850条;泸州水务发布微信信息455条;泸州水务微博信息196条。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16条。

重点推进6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公开乡村振兴有关信息3条。二是公开新冠感染防控信息10条。三是公开河湖管理及水资源管理方面信息 140条。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公开行政审批信息26条。五是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抗旱信息4条,“民心守护”、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9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0条。六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条、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29条,公开招考相关信息1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5条。

2.回应关切情况。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件,公开局长信箱办件17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4件,开展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须知》《申请指南》《申请流程》《在线申请》《申请查询》等内容,制定《泸州市水务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深入推进首问责任制工作,制定了《泸州市水务局首问责任制度》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均在全省一体化平台上办理,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年度公开行政审批26件。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出台后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落实资金、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管,增强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泸州水务”官方政务微博关注人数1133人;“泸州水务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594人,总阅读量230611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办公室牵头负责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由机关党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内部考核。通过官网及时受理申请,并按规定、时限答复相关申请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传统媒体公开数量不够多,群众参与率知晓率还不够高。

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高质、高效公开信息;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开两手抓,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知晓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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