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水务局网站(www.http://slj.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48号1栋;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52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对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了《泸州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及公开范围,为保障政府信息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在局党组会会前学法专门学习《条例》内容以及对条例的解读,对增强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42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03条,占比39.1%;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454条、占比29.4%,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272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182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485条,占比31.5%。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4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238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9条;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方面信息27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34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0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4条、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171条,公开招考相关信息1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5条。
2.解读情况。本部门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1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件,开展在线访谈0次,开展网上调查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4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4件予以公开、占比80%,1件无法提供(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比20%。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15项,公开办理结果34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推进“一张表单”和“最多跑一次”办理。持续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和全省工程改革系统的运用,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到全省一体化平台上办理,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基础信息,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能。2020年,市级共办结公布行政审批34件,其中办理33个批复,1个采砂许可证。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按“专栏”名称定位,统一格式、按时公开,如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和运行,对市水务局各平台(政务网站,泸州水务发布微信,泸州水务微博)进行规范,开通“泸州水务”官方政务微博关注,人数1114人;“泸州水务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9350人,总阅读量突破 20万次。根据《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政务新媒体合格率达到100%。
(七)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官网及时受理在线申请,并按规定、时限答复相关申请和咨询。2020,我局未发生因未按规定答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被纠错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增加1件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6 | 0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308.3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积极推动新媒体健康发展,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水务局网站(网址:http://slj.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