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阳南路31号楼;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5298)。
一、概述
2014年,泸州市水务局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系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梳理、修订了《泸州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效能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与统一办理制度》、《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等24项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做好部门收支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制订、发布水利项目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泸州市水务信息网,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242项,泸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行政权力事项5项,并进行了公示,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办事公开。编制了办事公开目录,通过互联网及办公楼大厅公示栏,重点公开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
(三)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水情信息公开和避险方案公开”等重点公开事项。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以月报告的方式将重点水利工程进展情况向局领导报告,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不定期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议,并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年底召开的全局职工大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4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673条,其中:概况信息数量10条,计划总结信息数量12条,法规文件1条、工作动态信息445条、人事类信息8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数量21条,其他信息173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局系统重大政务活动、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水利建设事项情况。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泸州水利网站、广播电台“阳光政务”节目、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不予公开的主要为:工程请示事项、建设、施工具体方案、人事报批方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还不够深入;二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