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泸州市水务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10月,公开政府信息638条,其中:概况信息数量10条,计划总结信息数量12条,法规文件1条、工作动态信息410条、人事类信息8条、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数量21条,其他信息173条。
一是确定专人。局办公室确定了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动态信息并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是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先由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再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再公开,严格公开程序,确保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是全面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录入“领导分工、领导讲话、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工程建设、财务审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内容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内容。
四是加强考核。将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一)扎实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对执法依据、职权、职责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市水务局作为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职权242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执法主体执法职权5项,对每一项行政权力制定了清晰的工作流程图,明确了各权力事项的承办科室。
(二)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基础数据平台建设。2013年下半年,我局按照要求,建立了行政权力基础数据平台。以市水务局作为权力主体的行政权力事项,先后录入除行政许可以外的行政权力229项,其中行政处罚172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9项。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权力主体的,录入5项。2014年上半年,根据监察点位设置等新的要求,对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基本符合市法制办、市电子政务办、市监察局等关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的要求。
(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由于多数行政权力事项已按要求下放到区县,市本级较少实际办理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是督促、指导区县实际办理。2014年未直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了2013年市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1件。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扩权强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08〕1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县水行政执法管辖权限的通知》(泸市水发〔2011〕134号)规定,我局市本级直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较少,通常为较大影响、交界区域的案件以及市本级认为需要直接办理的案件。
(四)加强了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及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格内部管理。2013年开展全国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建设工作以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20多个,强化了内部管理,提高了执法效能。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了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公众,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录入“领导分工、领导讲话、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工程建设、财务审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内容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内容。
四、财政资金使用公开情况
公开了《关于泸州市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的说明》、《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和《关于泸州市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的情况说明》,对全局的资金使用情况,预决算情况进行了面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政策解读情况
未出台相关政策。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一)积极推进平台建设。继续保证市水务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的定期更新和日常监测,积极推进网站服务功能建设。区、县水务局都有自己的门户网站,并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建立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和举措,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打造民生水务新形象。继续办好“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修改完善了《泸州市水务局首问责任制》、《泸州市水务局限时办结制》《泸州市水务局责任追究制》《泸州市水务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泸州市水务局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泸州市水务局机关事业单位效能作风督查办法》等多项制度,利用各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活动等形式加强学习,确保制度能顺利实施,做到了责任落实。在网上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单位领导、机构职责、政务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等情况,方便社会群众知晓,有利于服务群众,在群众中树立了水更清、坝更牢、人更正的良好水务人形象。
(三)严格督查整改。按照制度的规定,我局实行了一周一次的上下班纪律情况抽查,累计抽查24次,对个别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整改。截至9月底,我局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办结21件,按时办结率100%;我局共收到网络咨询信访举报件17件,接待群众28人次,信访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收到12345市长热线8件,办结8件,按时办结率100%,无一例群众不满意事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以来,2014年1-10月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比下降了65%。
(四)突出重点,落实好“三项”制度。
严格按照《泸州市水务局首问责任制度》的规定执行,利用各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活动等形式加强学习,落实了全局、各科室、单位的首问责任人为各主要负责人,做到了责任落实。进一步在网上完善公开内容,公开单位领导、机构职责、政务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等情况,方便社会群众知晓,有利于服务群众,在群众中树立了水更清、坝更牢、人更正的良好水务人形象。
严格按照《泸州市水务局限时办结制度》的规定贯彻落实。以高效便民为原则,在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及服务指南中合理确定承诺办理的时限,并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在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中,岗位责任人做到按时办结,做好交接登记手续。对“12345”市长热线、水务政务微博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及时办结。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具体种类、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机构、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机关首长问责制,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首先追究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
八、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为营造透明、高效、和谐的政务环境做出积极贡献。一是以依法治市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认识。目前,我局行政权力公开还存在业务工作与公开运行工作“两张皮”问题,执行了的行政权力事项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运行或同步运行。下一步将加强工作对接,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主动到省水利厅开展工作对接,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已列出工作计划,近期到省厅对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和细化行政权力自由裁量工作,将两项工作结合在一起推进。三是以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基础运行平台数据。四是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和相关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尽快走上正轨。进一步完善政务外网网络系统和基础硬件建设,落实专人全面将权力运行事项通过网络运行。五是加强“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三项制度”的组织领导,有具体人员办公,并切实抓好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实施“三项制度”中,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接受评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工作人员做好表率。
泸州市水务局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