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总河长、长江市级河长的通知
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总河长、长江市级河长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市总河长、长江市级河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市级总河长
(一)总河长。
刘筱柳 市委书记
余先河 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副总河长。
何洪波 市委副书记
二、长江市级河长
刘筱柳 市委书记
葛洪亮 副市长
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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