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水利厅稽察泸州水利建设工程发现有关问题的通报
泸州市水务局
关于2024年水利厅稽察泸州水利建设工程
发现有关问题的通报
各区县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2024年9月,水利厅派出稽察组对泸州在建水利工程开展稽察工作,泸州市江阳区大洞桥河山洪沟治理项目稽察共发现问题40个,其中严重问题5个、较重问题17个、一般问题18个。纳溪区重点小型抗旱水源新建河坝水库工程稽察共发现问题40个,其中严重问题7个、较重问题14个、一般问题19个。
在本次稽察中,泸州市江阳区开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存在问题26个,四川镔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存在问题23个;四川宇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存在问题21个,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存在问题18个。这些问题暴露出以上公司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公司内部管理失控,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和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形象。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9月至10月水利建设工程稽察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的通知》(CSBH〔2024〕-1575号)、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发现问题责任追究参考标准(2023年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泸州市江阳区开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镔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宇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各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履行职责,避免出现相同问题。各区县水务局要以“大质量”管理为抓手,对辖区内其他在建水利项目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自改,举一反三,切实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泸州市水务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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