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务局职责
泸州市水务局职责
1.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2.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
3.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职责 。
4.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
3.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4.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5.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6.拟订全市水利中长期规划。
7.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技资建议。
8.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2.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国家、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职责。
13.组织协调水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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