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3〕9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结合水利厅最新要求,就以下几点做出强调。
一、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安排
市水务局接收材料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30),地点为泸州市水务局302办公室(报送材料时交2寸近期证件照一张),凡逾期申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二、加强申报人员审核把关
(一)注意对论文把关。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业论文复印件,没有发表论文的按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技术文件材料。要按要求附上论文查重报告。
(二)注意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信息把关。要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要求申报人员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严格遵守申报工作程序,加强对申报人员业绩把关。 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评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考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择优进行推荐。按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及业绩贡献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初审和考评工作结束后,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单位推荐工作报告,综合推荐意见应包含推荐的程序和对申报人员资格、业绩材料审查的结论意见;推荐工作报告应包含考评组织的组成、召开考评会议时间、初审和考评工作的程序、公示情况、初审和考评发现的问题和结果等,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县水务局。区县水务局要组织开展推荐会议,逐项审查申报人员条件、业绩,对真实性把关,并出具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审查小组的组成人员情况、召开审查会的时间、审查工作的程序、审查发现的问题和结果等。并按要求报送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开展复审。
联系人:辜莉娟、伍军
联系电话:0830-3195221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48号1栋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水务局
2023年7月19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7各市州、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doc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6-1.xls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6.doc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doc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doc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4四川省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doc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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