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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泸州市水务局党组 泸州市水务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支队 作者:陈彦霖 发布时间:2023-01-18 11:36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泸州市水务局党组 泸州市水务局

关于202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根据《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狠抓依法治水工作,有效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实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责任,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市水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主要内容,今年以来开展会前学法12次,学习法律法规28件。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我局印发《2022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明确水务局依法治市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负总责,承担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面落实责任。将依法治水和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水利系统考核指标,印发《关于贯彻实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到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区县水务局,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配合市人大开展地方性法律法规起草、调研论证,完成立法项目建议、法律法规清理和贯彻实施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省水利厅报告工作情况。

3.建立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始终将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八项制度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有法律背景或法治工作经历干部的选拔与培养。一是建立依法治理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干部,不纳入提拔重用动议人选范围。在干部选任环节重点考察干部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二是推行年终述法和结果运用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专项测评,对考核、测评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三是推行任前考法制度。严格执行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建立科级以上干部任前考法制度。近三年来,已组织60余人次参加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考试。四是推进法治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制度。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参加任前法律考试及法治宣讲等学法、用法情况记入档案。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泸州市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印发《泸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泸州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制度》等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并完善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在内部重大决策前,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今年完成《泸州市水利电力勘测建筑设计院改革实施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审查工作。

2.履行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泸州市五月花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确保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难点、敏感问题得到妥善处置,保证行政决策符合相关法律。强化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好程序关和政策关,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同步推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审查和政府合同审查机制,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今年共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69件。

3.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试行),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从入职条件、主要职责、权利义务、纪律约束等方面提出要求,并进一步细化完善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能力提升、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4.推行信息公开机制。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今年,市水务局各平台(政务网站泸州水务发布微信泸州水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742条,其中:政务网站信息840条,泸州水务发布微信信息455条;泸州水务微博信息196条,办理局长信箱29条,办理网络舆情6件,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16条。保证信息及时、全面、依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法治高效机关建设。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使行政许可,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查、网上办理、电话咨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二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我局所有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对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集中提供咨询、收件、受理、审批、办结服务,坚持信息公开,对已审批的事项在泸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办理。持续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到全省一体化平台上办理,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基础信息,安排专人实时进行网上值守,及时办理网上咨询和接件。今年在四川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3件。

2.落实职能职责调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主动对接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市委编办等部门,按照国家取消和省水利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变化,及时作出调整。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责事项。今年,共编制权责清单168张。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1.持续推进依法执法。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全市共开展执法巡查889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9次,出动执法人员2676人次、出动车辆907车次,出动船舶69艘次,巡查河道长度3649.5公里,巡查湖泊水域面积945平方公里,责令整改53起,行政处罚10件,罚款20.475万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86次,依法进行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认定查处,查处违法违规项目30个。

2.依法治理水事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印发《202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022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将执法巡查工作贯穿全年,保证执法工作连续性。一是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巡查。我局与重庆市水利局、宜宾市水利局、自贡市水务局、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宜宾市江安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签署协议,联合开展长江、沱江交界水域联合巡江专项执法行动,有力地维护了长沱两江水事秩序。二是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打非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河道综合执法计划》,市水务局组织并参与市公安局、海事局、应急局、长航公安泸州分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的河道综合执法,维持河道常态化巡查。三是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巡查登记台帐,强化现场监管,建立良好的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查处涉水违法行为,促进河湖管理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四是依法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完成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内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班成立,细化工作安排,建立健全源头防范、线索核查、打早打小、督导督办、宣传发动、议事协调、重大事项会商机制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非砂案源线索排查调查,推动常态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今年截至目前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问题。

3.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双向移送机制。公安、长航公安、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四部门联合印制《泸州市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与刑事两法工作衔接。二是建立执法会商机制。制定《泸州市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要求市县两级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者疑难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对策。参与建立《泸州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商重大疑难案件及事项,研究对策,移交问题线索,确保信息和问题线索共享。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泸州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公安、海事、航道等执法资源,分级分段开展河道沿线常态化巡查,实现多部门信息互通、设备互享、人员互动的工作格局。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着力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做到监管全覆盖。五是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水行政执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用法氛围

1.牵头开展20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22日,市、县两级水务部门、河长制成员单位、青年志愿者等共150余人参加,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爱水节水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和水文化产品,悬挂宣传标语,接受群众咨询,同步将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本次活动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和文化产品1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0余幅,现场参与群众人数达1万余人。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微信有奖答题、微信表情包推广、小记者对话水利工程、制作微动漫系列视频、今日头条本地频道话题推广等活动,其中微信有奖答题参与人数4万余人次;今日头条话题浏览量达362.6万人次,话题讨论81次。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水务重点工作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的专题性宣传活动。采取会议、标语、宣传栏、电子屏幕、搭设宣传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到联系帮扶村、社区进行广泛普法教育宣传,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手册、知识问答、业务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提升群众爱法、学法、护法意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水务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部门重点工作之一,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督促指导制定《2022年度依法治水工作要点》《关于贯彻实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面完成依法治市工作;调研并督促完善水务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决策制度;身体力行开展执法巡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要求等作为党组会会前学法主要内容,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主要原因

今年我局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但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水利系统政策法规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设施设备配备参差不齐,与机构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矛盾突出;二是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还需加强。基层普法执法力量薄弱,队伍人员素质偏低;宣传上重行业内轻行业外,宣传手段形式少,覆盖面不够宽,宣传时段相对较短。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依法治水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断强化依法治水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促进水利发展。强化法治学习,自觉扛起水利行业依法治理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依法治水。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法治审核,履行好重大决策执行机制,规范各项工作管理与运作程序,继续规范依法行政,做好依法决策、依法监督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增强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转变政府职能,继续落实放管服,努力打造法治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政策法规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着力从队伍硬件建设、软件建设、规范执法流程等方面入手,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队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提升培训,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四)进一步强化培训宣传。进一步落实好省、市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措施,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通过多媒体多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以宣传教育与寓教于乐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干部职工及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全社会对依法治水的支持度和参与度不断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氛围

 

 

 

    中共泸州市水务局党组           泸州市水务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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