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狠抓依法治水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实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市水务局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部门重点工作之一,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督促指导制定《关于贯彻实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依法治水工作要点》;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面完成依法治市工作;调研并督促完善水务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决策制度;身体力行开展执法巡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要求等作为党组会会前学法主要内容,自觉提升政治站位。2021年我局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赤水河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条例》等26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强化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决策,筑牢法治底线。
1.落实法治责任。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我局印发《2021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明确水务局依法治市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负总责,承担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面落实责任。分解依法治水任务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省水利厅报告工作情况。
2.履行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泸州市五月花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确保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难点、敏感问题得到妥善处置,保证行政决策符合相关法律。强化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好程序关和政策关,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同步推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处罚审查和政府合同审查机制,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全年共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50件。
3.推行信息公开机制。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21年,市水务局在各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泸州水务发布”、政务微博“泸州水务”)共刊发信息1066条,其中政务网站信息796条,微信信息167条,微博信息103条。政务网站中市级动态331条,政务公开51条,河长制动态180条,区县动态164条,党建工作50条,回复局长信箱邮件20条,回复网络舆情3件。保证信息及时、全面、依法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使行政许可,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查、网上办理、电话咨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二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我局所有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对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集中提供咨询、收件、受理、审批、办结服务,坚持信息公开,对已审批的事项在泸州市水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办理。持续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到全省一体化平台上办理,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基础信息,安排专人工作时间进行网上值守,及时办理网上咨询和接件。2021全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5件。
2.落实职能职责调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主动对接省水利厅、中共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国家取消和省水利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变化,及时作出调整。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责事项。2021年,共编制责任清单168张,在四川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录入办理事项158件。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治理水平。
1.持续推进依法执法。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全市共开展执法巡查1034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9次,出动执法人员2897人次、出动车辆1021车次,出动船舶60艘次,巡查河道长度4065.5公里,巡查湖泊水域面积1045平方公里,责令立即整改58起,责令限期整改107起,行政处罚14件,罚款19.96万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653次,依法进行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违法违规项目认定查处,查处违法违规项目90个。
2.依法治理水事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印发《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021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将执法巡查工作贯穿全年,保证执法工作连续性。一是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巡查。我局与重庆市水利局、宜宾市水利局、自贡市水务局、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宜宾市江安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长江、沱江交界水域联合巡江专项执法行动,有力地维护了长沱两江水事秩序。二是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打非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1年河道综合执法计划》,市水务局组织并参与市公安局、海事局、应急局、长航公安泸州分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的河道综合执法,维持河道常态化巡查。三是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巡查登记台帐,强化现场监管,建立良好的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查处涉水违法行为,促进河湖管理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四是依法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完成《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内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班成立,细化工作安排,建立健全了源头防范、线索核查、打早打小、督导督办、宣传发动、议事协调、重大事项会商机制等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3.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双向移送机制。公安、长航公安、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四部门联合印制《泸州市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了“行政与刑事”两法工作衔接。二是建立执法会商机制。制定《泸州市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要求市县两级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者疑难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对策。参与建立《泸州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商重大疑难案件及事项,研究对策,移交问题线索,确保信息和问题线索共享。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泸州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公安、海事、航道等执法资源,分级分段开展河道沿线常态化巡查,实现多部门信息互通、设备互享、人员互动的工作格局。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着力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做到监管全覆盖。五是持续推行三项制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内容。
(四)着力特色亮点,做好法治示范。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特色示范工作的通知》(泸府法组办〔2021〕2号)要求,市水务局加强组织统筹,落实目标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
1.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发证行为。我市对超时限审批、审批事项执行尺度不一、超时限未发证、发证未入台账等取水许可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一并清理并矫正规范,同时,修订取水许可标准化表单样式,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泸州实际,组织开展取水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取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修订,并在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更新。目前,市水务系统830宗电子证照已按标准全面核发完成。
2.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我市依托电子证照平台开放重点监管取水口水量在线监测预警、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水资源税征收水量核定在线办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一体化平台的整体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显著提升水资源管理网上政务的覆盖程度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举办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集中宣传《长江保护法》和爱水节水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和水文化产品,悬挂宣传标语,接受群众咨询。我局开展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宣传成效突出,被水利部评为“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优秀活动。本次活动由水利部主办,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以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该活动作为全国进一步做好节水宣传工作亮点之一,我市为扎实推进节约用水工作与社会全面对接,营造公众爱水、惜水、节水、洁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全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18000份,现场宣传群众人数达2万人;举办“家住长江边,共护长江水”地标打卡活动,通过打卡活动宣传《长江保护法》,参加打卡人数超过2000人;开展微信有奖答题,吸引近4万人次参与答题;在泸州广播电视台播放节水公益广告,同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推送,推送人数达50万人次;发送“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短信5万余条;组织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参与水利部《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普法系列宣传活动推送到了人民日报人民号、今日头条、泸州新闻网。四川手机报泸州版块对活动进行报道,受众人数达16万人次,大力营造依法治水的法治舆论氛围。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围绕水务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的专题性宣传活动。采取会议、标语、宣传栏、电子屏幕和官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到联系帮扶村、社区进行广泛普法教育宣传,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手册、知识问答、业务宣传资料300余份。
3.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进学校行动,将水土保持列入党校培训内容,设置水土保持和河长制课程,邀请专家授课宣讲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我市江阳区通滩小学开展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活动,向学校赠送水土保持科普读本50余册。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但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水利系统政策法规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设施设备配备参差不齐,与机构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矛盾突出;二是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还需加强。基层普法执法力量薄弱,队伍人员素质偏低;宣传上重行业内轻行业外,宣传手段形式少,覆盖面不够宽,宣传时段相对较短。
四、下步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扛起水利行业依法治理的政治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依法治水。进一步推进水利依法治水,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法治审核,履行好重大决策执行机制,规范各项工作管理与运作程序,继续规范依法行政,做好依法决策、依法监督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务的办事规则、程序及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布,增强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继续健全完善自律管理机制,重点加强系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物品采购、干部选拔工作等方面的效能监察力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和反腐倡廉的力度,规范各项工作管理与运作程序。抓好依法治市、依规治党的有机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放管服”,努力打造法治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三)进一步强化培训宣传。进一步抓好政策法规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着力从队伍硬件建设、软件建设、规范执法流程等方面入手,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队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提升培训。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以宣传教育与寓教于乐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升干部职工及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全社会对依法治水的支持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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