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泸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 作者:办公室二 发布时间:2021-12-27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水务局   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发布泸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名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31号),《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0285号)和《泸州市水务局 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泸市水函〔2020144号)要求,部分市直部门按照四川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对本单位节水工作进行了自评,并报送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总结、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符合四川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授予市公安局9家单位为泸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名录见附件)。

节水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复核一次,希望创建成功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节水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和应用节水技术,加强节水日常宣传、管理、考核以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为我市其他公共机构做好节水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泸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录

 

 

 

泸州市水务局             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1227


 

 

 

 

 

 

 

 

 

附件

泸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录

 

市委党校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档案馆

市文联、市工商联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