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泸州市“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4〕4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4〕44号)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开展了对区县人民政府“十三五”期间各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各区县“十三五”期末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各区县“十三五”期末考核等级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泸县、纳溪区、合江县、江阳区、古蔺县、龙马潭区考核等级为优秀。
十三五”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安全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区县要进一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安全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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