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泸州市水务局党组
泸市水党组〔2011〕21号
中共泸州市水务局党组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局属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泸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泸委办发〔2011〕7号)文件精神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泸直工委〔2011〕83号)及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公开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内事务都应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1、党组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及其分工;
2、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及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3、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工作计划、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理论培训、宣传教育、组织活动安排计划;
4、领导班子贯彻上级党委决议决定、重要工作研究部署和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5、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管理情况;
6、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7、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行风政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8、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9、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情况。
10、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11、党组织“三会一课”、领导干部上党课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12、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13、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对口帮扶、救灾捐助、献爱心、为民办实事情况;
14、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的处理解决情况;
15、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或者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又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党内事务。
四、公开程序
1、制定公开目录。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的目录和事项,报市直机关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提出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主要形式。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的具体形式、范围和时限。一是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及电话等形式公开内容。二是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泸州水务网、党务公开栏、报纸、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公告、简报进行公开。
(二)时间要求。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长期公开。即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底至7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召开党务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采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党务公开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7月10日至8月15日)。制定具体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拟订党务公开目录和公开事项,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作出具体安排。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按照审批的方案和公开目录,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并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务求实效。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充实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巩固提高。
(五)总结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对前几个阶进行工作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全面推出党务公开工作成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泸州市水务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党委、人事科、监察室、各支部书记为成员,设立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针对党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党务公开有关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市纪委派驻水务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务局对我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一一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