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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水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6-19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水务局

泸市水函〔2010280

泸州市水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

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

2010121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在遂宁市组织召开了“四川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机遇,完善我省江河防洪体系,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胡云副厅长对全省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设规划、工程设计、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划必须更科学;工程设计必须高质量;工作进度必须再加快;质量安全必须有保障。

结合会议精神,为顺利完成我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现就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倒排工期

市、区县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其中纳溪区白节河流域治理工程应于201012月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龙马潭区龙溪河石洞镇堤防工程、泸县城区九曲河堤防一期工程、合江县塘河福宝古镇堤防工程、叙永县城区南门河堤防工程南门河段工程应于2011年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工程因特殊原因不能完工的,应达到度汛要求。

二、抓紧做好前期工作

认真搞好前期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和上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目前,今年的各个项目均已下达投资计划,应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工程的施工设计,于本月底前上报市水务局审查批复,并报省水利厅备案;尽快组织工程招标投标,及时办理质量监督及开工等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为配合中央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稽查工作,省水利厅将联合省财政厅不定期组织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个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各项目区县应加强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各个项目的工期、进度和质量,按时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四、健全管护机制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各区县水务部门要立足实际探索适合自身的管理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管护经费,保证工程建成一项、管护一项、利用一项,充分长久发挥工程效益。

五、加大宣传力度

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让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按要求及时上报形象进度等相关资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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