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库大坝白蚁治理的通知
泸州市水务局
泸市水函〔2010〕157号
关于开展水库大坝白蚁治理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
白蚁危害是水库大坝两大重要安全隐患之一,按省上有关规定,对水库白蚁每隔5年进行一次白蚁普查治理,我市于2003年对全市水库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治理,如今,部分水库出现蚁害,严重危及水库大坝安全。为了管养好大坝,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县水务局应继续开展水库大坝白蚁防治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水库安全运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各区、县应在2010年至2011年春季,对全市水库大坝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并进行综合治理。
二、技术要求。各区、县要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库土坝白蚁防治规程(试行)的通知》(川水科技﹝2006﹞193号)文件要求进行普查及治理。
三、普查方式。本次普查市水务局不搞试点示范,由各区、县水务局自行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先选择一至二个小型水库,委托湖北省黄州市罗田白蚁防治所进行免费示范普查(联系人:尹裕平,电话:0713-5689651 、13597587333),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完成本辖区内的水库白蚁普查及治理工作。
四、时间要求。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任务。春天是白蚁繁殖的主要季节,也是普查白蚁的大好时机,各区、县经过普查,及时制定白蚁治理方案。一是水库大坝只有白蚁危害,要求在2011年完成治理任务;二是水库大坝有白蚁危害又有其它病险,应结合当年所下达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一并完成,对大坝白蚁在内外坡有通道危害的要及时治理;三是对水库岸坡及周边有白蚁危害的水库,按有关技术要求治理,在2011年底完成治理任务。
五、资金投入。一是从各区、县从县财政新增农业投入中解决;二是在当年已下达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中解决。
希各区、县认真按照以上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水库白蚁普查及治理任务,并于2011年3月底前将中、小型水库大坝白蚁治理统计表报市水务局水利管理站。
附件:中、小型水库大坝白蚁治理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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