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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全市水务系统信息宣传目标任务的通知(以此件为准)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6-19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水务局

泸市水函〔2010132

泸州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

全市水务系统信息宣传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水务信息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信息宣传目标考核等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明确:

一、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与上年分值保持不变。各区、县水务局信息宣传目标分值均为3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宣传目标分值为5分。

二、目标任务(见附表)

三、考核评比

计分、考核方式、评比与上年基本保持不变。

(一)计分

对区县水务局的考核,市局水务简报用稿1.2,市局水利网站用稿1.2,新闻稿件用稿0.6分。每一条(篇)按所占任务百分比折分计算。

对局属单位的考核,市水务局水务简报用稿1.5分,市水务局网站用稿1.5分,省市信息共2分。每完成一条(篇)按单项百分比折分计算。

(二)考核

完成目标任务者,计满分,超出部分按完成任务百分比进行单项折分,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总分的20%

区县水务局被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每完成主条1条可加分0.3分,其他按折分计算。下达调研任务的局属单位,完成者在其得分基础上每完成1篇另加2分,未完成者在单位总分中扣减0.5分;未下达调研的局属单位,被市政府采用调研任务者每完成1篇加1分。下达新闻宣传任务的局办公室完成任务可得分0.5,多完成不另加分;未完成按下达任务篇者每少完成一篇扣减0.1分。

(三)评比

信息宣传累计得分高者排前,当出现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以单项不设上限时计分高者排前。下一年度初进行通报。

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

泸州市水务局2010年度信息宣传目标任务分配表

考核单位

任务分配

市水务局

水务简报

市水务局

网站

省水利厅、市委、

市政府信息

市政府

调研文章

新闻稿件

市级

省级

各区县水务局

江阳区

6

20

4

龙马潭区

6

20

4

纳溪区

6

20

4

泸县

6

20

4

合江县

6

20

4

叙永县

6

20

4

古蔺县

6

20

4

局属各单位

办公室

8

20

8

5

水利管理站

5

20

6

1

水产渔政局

4

20

6

1

防汛办

4

10

6

1

水政科

4

10

1

1

规划科

4

10

4

水综科

3

8

3

综合支队

3

8

3

水保办

3

6

4

地电站

3

6

1

人教科

1

4

1

财审科

1

4

1

监察科

1

2

1

机关党委办

1

1

行政审批科

1

1

合计

88

270

47

4

24

5

主题词:水务 信息 目标任务 通知

泸州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072日印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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