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务局关于我市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与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泸州市水务局
泸市水函〔2010〕136号
泸州市水务局关于我市水利建设项目
招标核准与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根据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与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水发〔2010〕7号)有关规定,由市水务局审批实施的水利建设项目,其招标工作由市水务局受理招投标核准与备案。现就市水务局受理的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与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核准
市水务局规计科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统一承办核准工作,核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招标范围、招标方式、组织形式和评标地点等(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3)。
二、招标备案
(一)由市水务局受理的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即招标公告、资质信誉条件、评标办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等),由市水务局规计科受理备案;
(二)由市水务局受理的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即工程量清单、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由市水务局规计科商有关业务科室站局受理备案,具体由有关业务科室站局提出招标材料技术部分备案审核意见送规计科,规计科按业务科室站局的审核意见出具备案手续(项目备案流程见附件4)。
附件:1、泸州市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泸州市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备案审查表
3、泸州市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流程框图
4、泸州市水务局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流程框图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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