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6-19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水务局文件

泸市水发〔2010137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水利工程

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

当前正值汛期,我市接连遭遇暴雨袭击,已造成部分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工程出现水毁、险情等,因此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形势异常严峻。从广西62日一水库垮坝事故分析,仍然存在防汛抗灾工作思想不到位、责任心不强,有一些水库值守落空,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水库工程安全度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已成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的安全度汛工作,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及侥幸思想,千方百计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所有水库安全度汛。要逐座水库落实责任人,做到行政首长、业务技术负责人员到位,岗位落实,责任到人,职责分明。

二、严格值班制度、加强监测

各区县要加强防汛值班、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人员、技术人员要上岗到位。值班人员要按照《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水库大坝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对病险水库要加密观测,出现险情时按照水库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排除,确保下游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排查、消除隐患

各区县要再次开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大检查,检查要由防汛责任人带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重点对防汛责任制落实、预案修编、值班检查记录、物资储备、抢险队伍、预警措施、预警设施维护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出现的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务必于78日前报市水务局。

四、确保通讯畅通、做好信息传递

各区县水务局、工程管理单位、管理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对水库工情、险情、库区的雨情、水情进行认真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情况。遇特殊情况(暴雨、库水位变化较大、出险等)立即上报。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