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州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泸州市水务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9〕341号
关于印发泸州市水务局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现将《泸州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泸州市水务局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工作,把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到实处,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现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泸州市水务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市水务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方式主要包括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
四、市水务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集中研讨、学习交流、专题学法、专家讲座辅导等方式进行。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凡国家、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时,及时邀请专家辅导解读。
五、学习重点:
(一)学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等,明确依法行政的意义、目的、要求、义务和责任;
(二)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的基础理论,全面掌握宪法原则,增强宪法观念,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三)学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业务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和法规,增强法律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学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学习公文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市水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集中学习法律年度计划制定、组织和实施,定期将学习情况做好考勤和记录工作。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