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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6-19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水利局

泸市水函〔200967

泸州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实现把重特大事故压下来、把事故总量压下来、把伤残人数压下来的奋斗目标,为我市推进“四个四”发展战略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0974)号文件精神,市水利局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坚持依法治安的方略、坚持科技兴安的道路、坚持管理强安的举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扎实推动我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我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压降事故,为“四个四”发展战略和泸州水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活动目标

全市水利系统实际死亡人数、各类事故控制在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通过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水利安全发展的理念意识显著增强、舆论氛围持续改善,安全教培体系基本形成;促进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大幅提升、非法违法明显减少、法制秩序逐步规范,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活动内容

分项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活动步骤

“三项行动”的时间安排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分项规划、分段实施;注重时效、确保质量;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分项活动步骤详见附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本次行动,市水利局决定成立泸州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罗章海

副组长:万诗伟 张华

员:局机关、局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安办主任担任。各区县水利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市水利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也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水利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本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市水利局将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2009年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监督,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水利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增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四)细化方案,及时上报。各级水利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有关安排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内容,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开展好“三项行动”。在开展“三项行动”过程中,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的进展情况。以上材料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报送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明勇 李军霞

联系电话:31959643107104

电子邮件:lzgjk2006@126.com

附件:1、《泸州市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2、《泸州市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3、《泸州市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泸州市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0974号)精神,为在全市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部署和法律法规规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水行政执法,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水利系统生产秩序,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任务

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河道采砂、涉河建筑、水利工程建设、渔业生产、农村饮水安全、水库大坝、防汛等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从事水利、渔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二)依法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违规进行从事水利、渔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四)瞒报事故的; 

(五)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六)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七)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八)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于“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20日以前)。

要结合水利系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421---6月30

各区县水利部门针对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集中整改阶段(71---9月30

要用日常执法检查和集中开展执法相结合,全面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整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督查总结提高阶段(101---11月30

要在检查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对策和措施。

五、行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方便群众投诉。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责任单位:市局水资源科、综合科、规计科、支队、水利站、水保办、防洪办、地电站、水产局、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依法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委托执法,内设机构、合同工、临时工执法情况的发生。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办案、文明执法。对所有的案件,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都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切实做到主体合格、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处罚恰当。要加强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责任单位:市局支队及相关科室(局站)、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设施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渔业生产等水利系统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环节,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执法重点:严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江河防洪工程、地方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水利在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严格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依法查处无开工手续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等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落实和完善。

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执法重点:完善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体系,提高水利工程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要求,切实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六到位”。加强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落实值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将各类水库作为巡视检查的重点。进行技术指导和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实现水库安全度汛的“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设计标准内洪水不溃坝,确保超标准洪水不死人,确保生活生产用水。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局水利管理站、水保办、防洪办、地电站、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2、河道管理。执法重点:无证采砂、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等,特别是禁采期违法采砂活动,确保河道采砂安全。依法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隐患,限期完成清除行洪障碍。

责任单位:市局综合科、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3、渔业生产。执法重点:查处无证捕捞、电(炸、毒)鱼活动,特别是禁渔期违法捕捞活动,打击违反渔业安全航行作业的行为,坚决杜绝船舶证牌不齐、船证不符、渔船非法载人载货、未穿救生衣航行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打击生产有毒、有害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局水产渔政局、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一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动,各区县水利(水务)局要提出本地区水利系统安全执法依法打击的重点、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的工作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活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二要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查处。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水利系统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局规计科、监察科、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附件2

泸州市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水利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水利应急救援体系,分解和落实2009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及督促防范措施、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各级水利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应急水源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骨干水利工程设施和小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对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要责任到人,认真排查,合理安排工期,制订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2、各水库、淤地坝、河道、干渠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

3、人员密集单位。重点是各单位的消防设施、办公场所安全等。

4、餐饮、旅游等接待单位,重点是车船交通、旅游设施、防火防盗、饮食安全。特别是要对有水上旅游设施的单位要重点排查,认真整改。

5、工程施工、水力发电站等企业。重点是施工安全、火工品安全、设备操作安全等。

6、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干渠渠堤、施工现场等。

7、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砂等。

8、深入开展“平安渔业活动”,加强渔船检测检验,加强对安全隐患较多的老旧高危渔船的淘汰工作,逐步完善渔业船安全防护设施。

9、规范河道采砂作业行为,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

三、工作步骤

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时段(4月底以前)。各区县水利部门要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09年汛前安全检查的通知》(泸市水发〔2009101号)文件要求,切实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完善水库、水电站的安全度汛预案。在此期间,各单位要按期完成整治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暂时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列出整治计划,制定防控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二)第二时段(5月—9月底)。针对水利汛期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设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要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开展以预防塌方、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组织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

(三)第三时段(10月—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的特点,排查治理水利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回头查”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3

泸州市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深化对“安全发展”科学内涵的认识,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进水利安全文化建设,为全面完成全年水利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推动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明显提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从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市水利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宣传重点,把握宣传方向,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突出安全生产主题。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宣 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和要求,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大力宣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增强社会公众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水利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系列水利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加各级水利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安全监督的自觉性。

3、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的活动,大力普及水利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提高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4、大力宣传水利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水利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拓展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要利用报刊、网络资源,办好专栏、专刊,开设安全生产论坛,使安全生产宣传有影有声、有图有文。

2、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省安办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要形式多样,贴近群众,要使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成为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热点和高潮。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水利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记者新闻通气会或新闻宣传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在主流媒体发布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和典型事故查处情况,加快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水利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水利管理部门要争取政府支持,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汇总与共享,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重点,确定宣传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报道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主动、及时、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规范新闻报道工作,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负面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6、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要继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重点抓好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7、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把水利安全文化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安全人才,繁荣安全文化,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得到广泛落实。要重点加强水利安全文化建设,使水利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在水利系统蔚然成风。

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特别是各级水利建立人员,要加强自身思想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阵地意识,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为促进泸州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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