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道采砂执法检查维护采砂秩序的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9〕86号
关于加强河道采砂执法检查
维护采砂秩序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务)局:
近段时间以来,我局对长江、沱江等河道采砂点进行了检查,发现有的河道采砂活动未按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采砂,个别涉嫌无证采砂。为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正常采砂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进一步提高对河道采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河道采砂工作是事关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大事,要增强河道采砂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确保河道采砂安全的通知》(泸市府函〔2006〕191号)文件的规定,各区县水利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的采砂行为。对河道采砂工作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区县政府汇报,争取区县政府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河道采砂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要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活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明查暗访,强化突击检查,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做到防微杜渐,对采砂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常年不松懈,执法无死角的长效执法状况,要严格执法,敢于执法,查处典型案件。特别要加强河道内具有砂石资源河段的执法检查,尤其要重点加强长江:江阳区华阳乡水中坝河滩,方山镇天君坝河滩,邻玉镇金堆子河段,兰田镇何家坝河滩,茜草张坝河滩,泰安镇关刀碛、龙船碛河段,黄舣镇沙鱼嘴、陡坎子关刀碛、张渡、观音沱河段;龙马潭区特兴镇芙蓉岛河段,相公沱河段;合江县大桥镇鼓眼碛河段,金银沱河段;沱江:江阳区通滩段;泸县海潮段;赤水河:合江段、古蔺段;永宁河:纳溪段、叙永段等河道的采砂检查。
三、与涉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
各区县水利局在执法检查中,要主动加强与涉河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检查效果。积极与公安、海事、航道等部门,密切配合,沟通信息,杜绝“盲区”。要充分发挥各县区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通过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密度,进一步树立执法形象,对违法者产生威慑力,保证正常的采砂秩序,保障防洪与通航安全,为保护国家资源和维护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