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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6-19 17:58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水利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932

泸州市水利局

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我市从200812月以来,气候异常,晴阴天气偏多,日均温维持正常略偏高、降雨量明显偏少。到2月上旬,我市各区县出现了持续偏高45度、基本无有效降水的冬干现象,我市各区县已达到冬干标准。据气象预报,我市冬干仍将维持10天左右,发生春旱的可能性极大。当前,春耕生产将全面展开,做好抗旱和蓄水保栽工作,对夺取小春粮油好收成,奠定大春生产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和春耕备耕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2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不可掉以轻心。密切注意干旱天气的发生和发展,及时启动抗旱预案。提高对干旱灾害的认识。牢固树立抗旱夺丰收的思想。

二、加强旱情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旱总指挥部《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旱情及抗旱工作动态,具体要求如下。

1、要落实专人负责旱情上报,于223日前上报具体负责旱情上报人、股(站)长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姓名、办公电话、手机报市水利站,如果人员有变化要立即通知市水利局。

2、旱情上报实行周报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上报旱情,每月27日同时上报月报(遇节假日提前),不按时上报者,就视其无旱情发生。灾情较严重或旱情发展迅速的区县要增加上报次数并另附旱情文字报告,及时反映旱情。

3、上报的旱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核对好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上报前必须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旱情信息的上报内容见报表式样,现将旱情报表式样挂在lsss2006@163.com上,请下载并妥善保存。

三、加强蓄水保水工作

各县区要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在确保工程安全的情况下,制定详细蓄水方案,抓住每次降雨时机,拦截地表径流、堵溪截流,尽力保住境内水源,千方百计增加库、塘、堰、池的工程多蓄水。水源奇缺和工程蓄水欠佳的地方,要及早采取提水囤蓄和节约用水措施。为抗御干旱和农业生产备足抗旱水源。

四、加强水源管理

要加强现有水源的管理工作,做好蓄水保水工作,实行水权集中,统一调配,确保抗旱用水有保障。按照“蓄水抓及时,保水抓经常”的要求,在努力增加工程蓄水量的同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搞好工程的保水工作。

五、制定科学的抗旱方案

各区县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人员开展灾情调查,尤其是重灾区切要摸清受旱程度、当地抗旱条件和群众抗旱经验,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修定各区县抗旱预案提供依据。

六、制定灌区春灌放水方案

各水库管理所要制定详细的春灌放水方案,优化灌溉用水计划,实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在当地政府的主持下召开灌区代表大会,疏通灌溉渠道,确保输水畅通,维护用水秩序,避免用水纠纷。

七、提前做好抗旱准备

抓紧检修提水设备,做好提水用电用油的供给、储备,为及时开展提水灌溉工作和抗旱工作创造条件,以减少损失。

联系人:吴红英 电话:3195620(传真)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 水利 抗旱 工作 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9

(共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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