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泸州市水利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9〕27号
关于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
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为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根据省水利厅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局对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各区、县水利(水务)局2008年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设,措施落实,效果明显。一是领导重视。区、县水利(水务)局均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措施到位。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制度和任务分工。四是成效明显。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比较好的法制环境。
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视不够,主要领导的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个别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立不全面,责任制的分解不具体;基础材料不规范;执法案件卷宗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三是行政处罚存在程序问题;水事巡查制度不健全;对水事案件、督办案件、信访、举报案件不认真对待。
附件: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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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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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江县水利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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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泸县水利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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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蔺县水务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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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阳区水利农机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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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溪区水利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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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叙永县水利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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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马潭区水利农机局 |
7 |
主题词: 水利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考核 通报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7日印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