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泸州市水利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9〕18号
关于成立泸州市水利局应急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管理责任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切实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实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决定成立泸州市水利局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罗章海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 万诗伟 副局长
张 华 纪检组长
成 员: 杨先华 市防办副主任
彭学贵 人事科科长
李 莉 办公室主任
王建新 水政科科长
陈 锋 水综科科长
王利平 计财科科长
罗伦军 水利站站长
何建虹 水产局局长
张明勇 地电站站长
徐正林 水保办主任
谭德卫 水利监察支队支队长
顾亚莉 规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和本部门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办,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办公事务,杨先华任主任,相关科站室应急管理工作承办人员担任工作员。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水利 应急管理 领导组 成员 通知
抄送:市应急办。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1月21日印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