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8〕209号
泸州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
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
一年一度的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防止元旦春节期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常抓不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对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当前正处岁末年初,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高发期,特别是冬季,雨、雾、冰、雪恶劣气象条件易诱发交通事故,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水利在建和已建工程、人饮工程、渔业船舶、河道采砂等一定要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元旦春节期间,要坚持值班和事故上报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畅通,及时上报下传各类安全信息。凡安排节日值班的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如遇突发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严防事件扩大化,确保节日安全稳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印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