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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水利局关于分组检查调研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06-19 17:58 浏览次数: 【字体:

泸 州市 水 利 局

泸市水函〔2008283

泸州市水利局关于分组检查调研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水利(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检查调研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12月下旬至20093月中旬。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罗伦军,负责合江县。

第二组,组长何建虹,负责泸县。

第三组 组长徐正林,负责叙永县和古蔺县。

第四组,组长张明勇,负责江阳区和龙马潭区。

第五组 ,组长杨先华,负责纳溪区。

各组参加检查人员由组长确定。

三、检查内容和形式

(一)保障措施。检查各县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检查按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出台的配套政策情况;检查各地水利灾后重建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情况情况;检查本级财政投入同比情况,发动宣传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工程建设。检查各县区围绕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决定》确定的水利工作“五大目标”和“十大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各县区灾后重建水利工程完成情况;检查各县区按照水利部第四季度追加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三)调研总结各县区开展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好举措。调研各地水务体制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管理和决策的新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办水利,水价改革等工作取得的好经验、好作法。

(四)规费收取。了解和检查各县区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道砂石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水利规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区县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各检查组自行与所检查县(区)联系,协调检查事宜,并于20093月中旬将检查调研情况报市局农建办。

联系单位:泸州市水利局农建办

联系电话:31956203115252

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利 农建△ 检查 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16

(共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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