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新增水利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8〕214号
泸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新增
水利投资项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
2008年第四季新增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已下达各县区,目前正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有的县区进展较快,但部分项目仍处于准备阶段,个别县区投资计划还未下达到项目单位,工程建设进度仍然比较滞后,如不加快实施进度,将严重影响全市整个新增投资建设的大局以及今后项目的争取。为确保明年3月前完成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完成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水利建设是加快基础建设、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促进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也关系到明年中央水利建设投入规模,各县区水利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加快完成新增中央水利投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细化措施,扎实工作,坚决完成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抓紧投资计划下达,尽快落实配套资金
截至目前,仍有个别县区新增投资计划未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与发改、财政的沟通协调,立即将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同时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抓紧落实地方建设投资,保障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请各县区立即成立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宣传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新增投资建设项目领导组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员,尽快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投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度,各个具体项目要落实责任人,明确工程进度和质量方面的责任人及各单项工程、重要环节方面的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切实强化建设管理
一是要严格工程建设管理。认真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对施工招投标的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资质关,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通过严格规范的建设管理,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对明年两会前完成新增投资的建设任务,要不折不扣地履行,不能因个别项目未完成而影响全市其他项目资金的争取。要制订详尽的施工计划,优化施工方面方案,做好应急施工预案,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为新一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好局。
三是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建立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和经费。防止在抢工期保进度的时候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四是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和进度周报制度。继续按照泸市水发〔2008〕200号文做好进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五、切实做好监督检查
各县区对新增水利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质量、建设进度、招投标和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决防止挪用、挤占、滞留建设资金,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自身内部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和水利部检查组以及省市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按期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建设任务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严肃认真、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完成好各项建设任务。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水利 新增投资△ 工作 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30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