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泸 州市 水 利 局
泸市水函〔2008〕200号
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做好国庆节期间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
国庆节即将来临,现将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系统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及时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落到实处,我局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抽查。同时请各县区于10月4日12时前,将本单位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简要情况报市水利局安办。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做好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请各县区在四川水利网站上下载)。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顾亚利 联系电话:13982759116
电子邮箱:lzgjk200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