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文件
泸市水发〔2008〕128号
泸州市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且正值北京奥运会期间,做好汛期防汛度汛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抓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水函〔2008〕742号)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县区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防汛保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狠抓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千方百计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防范事故
要以水库度汛、山洪灾害预防、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渔船等安全为重点,落实行政、技术、监测负责人,明确各自职责。特别是现阶段更要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防止各种人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尽最大努力做到水库度汛三个确保,即“确保设计标准内洪水不溃坝,确保超标准洪水不死人,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对水利工程附近爆炸物、有毒物、重大危险源等的清理,确保工程及水域安全。对利用水利工程水面进行养殖的农户及企业,应加强教育,加强检查,防止水质污染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反恐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反恐工作领导机构,确定反恐怖工作的重点,落实行政、技术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值班,确保工程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预案
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各种水利工程险工险段要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预测预警。要认真制定群众转移险预案,明确避险地点、转移路线、预警方式,组织群众进行避险演练,一旦发生险情,有效有序组织群众避险转移。要认真落实渔船、水利工程生产用船等的“救生衣行动”方案,确保“两个100%”,保证相关水上交通安全。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 工作 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印
校 对:顾亚利 (共印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