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泸州市水务局
泸市水函〔2012〕381号
泸州市水务局
关于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泸市安办〔2012〕10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12月21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及采取措施书面(含电子版)报市水务局安办(规建科)。
附件:《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泸市安办〔2012〕109号)
泸州市水务局
2012年11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德蔺 3107104
电子邮箱:lzsswjg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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