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震损水利工程应急处置和迎检等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市水函〔2008〕126号
各有关区县水利局:
省水利厅震损水利工程分片督导组将于6月26日到我市督导检查震损水利工程应急处置及修复、救灾资金使用、防汛等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按《关于“5.12”特大地震震损水利工程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分片督导的通知》(川水指传[2008]37号)的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6月20日16时前将有关应急处置情况书面报市水利局水利站;
三、进一步做好水库防汛度汛工作,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度汛方案,进一步检查落实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
四、从6月下旬起,每月28日、13日直接向省水利厅震损水利工程分片督导组书面汇报震损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和修复情况,填报《水利系统灾害损失及恢复情况表》,并报市水利局水利管理站备案。
附件:水利系统灾害损失及恢复情况表
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水利 震损 水利工程 应急处置 迎检 紧急通知
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印
校对:贺怀源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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