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务局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6〕40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结合水利厅最新要求,就以下几点做出强调。
一、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安排(逾期不得补报)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6月8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8:00。
(三)各区县、各单位初次提交至市水务局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8:00。
(四)省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18:00。
(五)各区县、各单位最终提交至市水务局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18:00。
(六)纸质评审表、主管部门推荐函、送审名册、委托函、破格推荐意见表报送市水务局时间:2026年8月11日以前(8:30—12:00,14:00—18:00)。报送地点:泸州市水务局(泸州市江阳南路248号1栋)3楼302室。
二、加强申报人评审条件审核把关
(一)加强论文审核把关。申报人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业论文复印件,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需附在论文后一并报送。未发表论文的按要求提供其他专业技术文件材料。
(二)加强单位信息审核把关。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注意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加强审核把关申报人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单位须成立由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评组织,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对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单位初审和考评工作结束后,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区县水务局审查。
3.各区县水务局要强化审核责任,成立考评小组,逐项审查用申报人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复审把关,复审合格后形成综合推荐函(纸质件)提交评委会,推荐工作函应包含复审考评组织的组成、召开考评会议时间、审查和考评工作的程序、考评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等。并按要求报送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开展复审。
4.《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并手写签名,加盖公章,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市水务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申报人材料抽检工作。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联系人:铁丽萍、邹柳莹。
联系电话:0830-3195221。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48号1栋。
附件: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 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水务局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