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市级幸福河湖名单公示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市总河长第6号令,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幸福河湖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区(县)自评、公示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区(县)申报的市级幸福河湖进行了严格的复审、考评,江阳区大洞桥河、纳溪区清溪河、合江县习水河、古蔺县古蔺河达到了市级幸福河湖标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0日前向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联系人:辜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7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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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