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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水务局转发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梁倍瑜 发布时间:2025-11-04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水务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109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结合水利厅最新要求,就以下几点做出强调:

一、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1131200202511141800(逾期不得补报)。各部门(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为202511201800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71200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11271800

二、加强申报人评审条件审核把关

(一)加强论文审核把关。

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 需见刊,提供收录<出版>证明或完 整的刊物封面、目录)。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 (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 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未发表论文的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个人撰写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论文目录页中需圈出本人姓名。ꎮ

(二)加强审核把关申报人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负责同志审核申报人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单位须成立由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评组织,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对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单位初审和考评工作结束后,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区县水务局审查。

3.各区县水务局要强化审核责任,成立考评小组,逐项审查申报人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复审把关,复审合格后形成综合推荐函(纸质件)提交评委会,推荐工作函应包含复审考评组织的组成、召开考评会议时间、审查和考评工作的程序、考评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等。并按要求报送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开展复审。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破格申报人员需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市水务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申报人材料抽检工作。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联系人:梁倍瑜、邹柳莹

联系电话:0830-3195221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481

 

附件: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泸州市水务局       

               20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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