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拟认定泸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名单公示
2023年拟认定泸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名单公示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要求,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水务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定,拟认定太山河生态清洁小流域为“泸州市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水务局水保防汛中心。
联 系 人:付万权
联系电话:0830-317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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