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通过复核单位名录的通知
泸市水函〔2023〕284号
泸州市水务局 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通过复核单位名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23〕835号)和《泸州市水务局 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函》(泸市水函〔2023〕159号)要求,我市2018年成功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25家单位对照《四川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复核,经审核,长开区等25家单位通过复核,现继续保留“泸州市节水型单位”称号(名录见附件)
希望通过复核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机关单位的节水示范作用,加强节水新技术成果推广力度,引导全社会提高节约用水意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通过复核单位名录
泸州市水务局 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通过复核单位名录
长开区、酒业园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泸州)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委党史研究室
市教育体育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
团市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民革泸州市委、民盟泸州市委、民建泸州市委、农工党泸州市委、致公党泸州市委、九三学社泸州市委
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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