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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泸永江|泸永江执法司法一体化成效显著

来源: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13 22:0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泸州政法系统与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政法系统协同推进执法司法一体化,三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通力协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加强环资审判工作
    三地法院加强“三合一”环资审判工作,合江县法院、江津区法院在合江县临港街道长江码头联合开展巡回审判,利用流动车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万某跨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共护长江生态”巡回审判暨普法宣传活动。
设立川渝两地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
    设立川渝两地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建设川渝首个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联合建立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打造“川渝司法协作环境资源保护法治文化长廊”,建立全省首个川渝黔合作法庭“一江法庭”等。
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
    三地检察机关完善“水岸相融”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格局,打破地域壁垒,深化“一山两江五河”跨区域检察协作。合江县、江津区两地检察机关、政府部门等六家单位签订川渝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区框架协议。
建立集增殖放流、补种林木、调研科研、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生态修复示范区。叙永县、古蔺县检察机关建立泸州市南翼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组建泸州南翼“赤水丹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形成上下一体、左右协同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开创泸州“南翼”检察生态保护工作新局面。
公安联动解难题
    三地公安机关围绕边界重点群体、重点水域、重点行业,深入开展“信息联通、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案件联办、平安联创”工作。
建立健全边界水域禁捕工作机制,推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协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筑牢川渝从陆地到水域维稳防线。
    泸县玉蟾派出所建成全省首个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共85个事项“一窗通办”。
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
    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在三地毗邻交界长江、河湖流域首次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川渝毗邻地区行政执法监督跨区域协作。
    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签订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协议,开通三地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永川、江津籍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案件68件,挽回经济损失251680元。泸州市司法局、江津区司法局等8个部门在江津区石蟆镇开展联合普法、执法监督活动。联合执法组对石蟆镇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店、学校、水厂等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宣传产品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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