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书记何洪波率队调研龙溪河河长制工作
4月2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龙溪河市级河长何洪波及市政协副主席、龙溪河市级河长梁中元率队前往泸县、龙马潭区调研龙溪河泸州段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强调要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对照目标任务,不断改善水域环境。
何洪波书记、梁中元副主席一行先后来到泸县云龙镇截污干管项目现场、龙溪河水笛滩断面、龙溪河干流德龙桥处、龙溪河支流三叉河石洞段三米箱涵等地,通过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查看龙溪河水质保护、相关重点项目推进运行等情况,详细了解龙溪河泸州段河长制工作。
何洪波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不断改善水域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强调,一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龙溪河河长制工作,继续做好八抓一落实,即“控源”、“截污”、“清淤”、“畅流”、“控面”、“共治”、执法及宣传八方面工作,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系统开展龙溪河水质综合治理,确保2021年龙溪河年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二是要按照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各项工作责任,抓好污染源治理,有序推进2021年22个工程项目建设。三是要不断提高污染源治理水平,对标对表狠抓整改,不断推进龙溪河水质持续改善。四是要树立系统思维、全域理念,龙马潭区、泸县及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河道清淤、回填、开槽等工程,抓紧抓实对其他支流开展综合整治,减轻龙溪河干流污染负荷。
梁中元副主席指出,泸县、龙马潭区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市级部门要加强指导,一是要全面发挥已建成场镇雨污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最大功效,二是应充分利用枯水期抓紧完成堰坝改造畅流工程,三是应抓好省河湖长制暗访督查问题的整改,并举一反三,系统治理,确保一河清水交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