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届“遇见幸福河湖”——2024年度四川河湖长制主题绘画、摄影和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一、征集形式与内容
(一)征集形式
面向全社会征集绘画、摄影和短视频作品。
(二)征集内容
以泸州市境内的河流、湖泊等水系为主要对象,以建设、治理、保护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多种视角阐释幸福河湖的丰富内涵,展示泸州河湖建设的精彩瞬间,突出人与河湖的和谐共生理念。作品需体现泸州河湖生态面貌、河湖长制工作亮点,反映和展示泸州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
二、活动流程
(一)作品征集及初选时间
2024年8月31日前,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本市(州)辖区内作品的征集、初选工作。
(二)评审时间
2024年9月15日前,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初选优秀作品集中向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进行推荐,填写作品统计表(附件)后,将作品与统计表统一报送至省河长制办公室。2024年10月,省河长制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三、作品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等均可,中国画画芯尺寸不超过136cm(高)*68cm(宽)为宜;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画宽(加外框)不超过100cm。(作品完成后拍成高清照片上传,如电子版作品不清晰或与原作不符,取消入选资格。)
(二)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须使用JPG格式,不小于2M(请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调用技术鉴定),单幅、组照均可,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并标明顺序,需附50字左右图片说明(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摄影作品可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亮度和对比度,但不得使用计算机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造型等技术处理。
(三)短视频作品
1.短视频作品需切合主题,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植入广告。
2.作品类型:
纪实类 | 展现河湖自然风貌,体现水文化。 |
科普类 | 实景及动画类均可,宣传河湖保护、展现河湖故事、科普水知识。 |
剧情类 | 演绎与河湖相关故事,展现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
3.作品画面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接受MPG、MPEG、AVI、MOV、WMV、MP4等格式文件,参赛作品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等。纪实类视频时长应为20秒至3分钟,科普类及剧情类不超过8分钟,超时长作品不予评选。
4. 短视频作品除常规投稿渠道外,可在抖音#遇见幸福河湖 话题下同步发布。
四、注意事项
(一)作品主题需积极向上,拥护党的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作品均要求原创,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创意抄袭,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描绘或拍摄地点等信息,另附10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不退稿。主办单位不付稿酬。
(五)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对参赛作品享有使用权,对作品有权在有关宣传(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报道、宣传品、内部学术交流等)等非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负责。
(六)投稿人一旦上传和上报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奖项设置与成果展示
(一)奖项设置(省河长制办公室颁发)
组委会(省河长制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名单在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绘画作品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摄影作品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短视频作品奖项: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8个
(二)成果展示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四川河湖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展播。
六、投稿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泸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李翔宇
联系电话:0830-31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