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副总河长、部分市级河长、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的通知(泸市总河长办[2023]23号)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园区管委会,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总河长同意,现对市副总河长、沱江市级河长、龙溪河市级河长及部分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何洪波担任市副总河长、沱江市级河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斌达担任龙溪河市级河长。
市农业农村局担任长江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担任赤水河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担任永宁河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
泸州市总河长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