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对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进行增补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10-14 23: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四川省总河长制运行规则》(川总河长办发〔2018〕53号)有关规定,经省总河长同意,现对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进行增补。增补名单如下:长江(金沙江)省级河长:董卫民〔负责长江(金沙江)干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