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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5-02-12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攀枝花市水利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攀枝花市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该机制”)。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全方位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
    一、明确要求,全面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
    该机制全面梳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阐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范围、审批权限、编报时限,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范围、时限、标准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要求,精简优化审批报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信息互通,实现监管信息全面共享
    该机制明确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要素,实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开工、补偿费征收和项目验收信息等的实时共享互通。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各部门能够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提前介入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和重复监管现象,提高监管效率。
    三、主动作为,服务提示保障项目合规推进
    该机制规定,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在批复文件里提示水土保持方案办理事宜;市水利局根据审批(或核准、备案)信息,主动向建设单位发送水土保持工作提示函,告知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根据住建部门核发的项目施工许可证,市水利局发出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项目验收主持单位或备案单位提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市水利局提醒建设单位依法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合发力、靠前服务,积极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推进,减少因不了解政策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四、协同执法,违法线索移交迅速处理
    该机制指出,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形成严厉打击破坏水土保持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水土保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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