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共保“”互保”“联保” 泸州市强化落实河湖长制
近年来,泸州市夯实领导责任,推进“共保”,压实部门责任,推进“互保”,落实联防责任,推进“联保”,通过抓住关键人、关键环节、关键体制,强化河湖长制的落实。
在夯实领导责任,推进“共保”方面,泸州市根据管理任务需要,新增4名市级河长,市级河长、警长达到17名,其中有8名市委常委。全市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河长2420名,以夯实河长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责任。
在压实部门责任,推进“互保”方面,泸州市因势利导,把与河流、水质、水利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调整充实到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中,把排污治污任务重的酒类企业主管部门作为河长联络员单位,以强化主人翁意识,增强治理责任。
在落实联防责任,推进“联保”方面,泸州市协同云南省昭通市、贵州省毕节市和遵义市等地,落实跨区域协作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管理运行机制,与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检察机关合作,开展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全方位推动河湖联防联控,共护一江清水出川。
据了解,泸州市去年采取完善工作体系,强化联防联控、丰富宣传形式等措施,落实河湖长制,推动了泸州市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一批水问题得到解决,水生态不断向好,水环境质量创近年最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