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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泸州再添“新名片”—— 泸州成功创建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系列报道之五 泸州落实“河长制” 守住一江清水出川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1-02 17:45 浏览次数: 【字体:

冬日的清晨,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清溪河谷薄雾笼罩,阳光透过云层将余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岸边葱郁的树木花草,让这里显得更加生机勃勃。习惯早起的苏小平照例到河边快走巡逻、时不时到村民家里串串门。今年,大渡口镇民强村党支部书记苏小平多了一个身份——清溪河段河道的河长,巡河清河、护河宣传成了他每天的重要工作。

  “清溪河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湖面上看不到漂浮物,水质更清澈了。”大渡口镇民强村村民感慨,河里原来不时飘浮的树叶、竹枝丫明显少见了,这得多亏了推行的河长制工作。

  而清溪河的变化只是泸州在水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一个缩影。随着去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一场守护碧水清流的行动,在泸州展开。一年来,泸州市以“水质改善为目标、流域治理为重点、堵源截污为关键、全民参与为抓手”,把河长制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深抓细,守护一江清水出川,实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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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长制”让河流有了守护人

  泸州水系发达,河流纵横,水库星罗棋布。据统计,全市境内有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7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3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6条。

  数着这些大大小小的河流,船山如数家珍,但却面临着与其他地区相似的困境:水环境污染。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污染也成为船山河流污染的普遍症状。

  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群众福祉。泸州当务之急必须“对症下药”。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泸州建立了市、区、乡、村四级任河长体系,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河长制工作。明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级分段担任河长,构建市县乡村组五级河长体系。

  目前,全市共确定市、县、乡、村、组责任河(段、片)长5438名,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一线、到村社、到河段,实现了河长全覆盖。其中,长江泸州段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沱江泸州段河长由市长担任。

  “河长制”让泸州水更清

  纳溪区清溪河边,树立了一块责任河长的公示牌,上面明确显示,清溪河在纳溪境内实行双河长制,一位是纳溪区委常委王刚,另一位是纳溪区副区长陈小平。

  清溪河是纳溪境内长江的一条支流,河流清澈,水质较好。不过,对于纳溪区大渡口镇民强村村支书苏小平来说,保证河流的水质他丝毫不敢懈怠。由于苏小平管辖的河段范围地处景区,他担忧各种垃圾会影响到河流水质,近日,他常到河堤上进行巡查,督促每一段的管理人员及时清理河面上的垃圾,时刻监控当地居民是否向河道排放污水等。

  “目前有专人管理,两天巡查一次,一旦发现河道有垃圾,就要及时进行清理。如果发现有我们无法处理的事项,会尽快向上一级河长报告,会商解决方案。”苏小平告诉笔者。

  除了清溪河,在纳溪境内,还有很多天然水域。自从探索实施河长制后,各水域的生态保护已经落实到人头,有效加强了监管。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探索,泸州境内主要河流河段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水质明显改善,环境得到修复,流域水生态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落实好河长制,泸州市率先编制绿色发展规划,制定《泸州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泸州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2017年度目标,细化加强水资源保护、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等6大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印发市级6大河流管护“一河一策”编制大纲,完成长江、沱江、赤水河、永宁河、濑溪河、龙溪河泸州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形成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

  泸州市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小志告诉记者,从今年起,泸州将对泸州市境内河流、天然水域,按照市、县(区)、镇、村四级“河长制”的办法进一步推进管理。同时还将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

  “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泸州境内有多条跨省、跨市河流,对这些跨区域河流的水生态监管,泸州市也在与相关城市探索一套有效的跨区域联动管理机制。

  以河心为界,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隔河相望。两县均受赤水河滋养,习酒、郎酒等白酒企业更是取水赤水河。因此,对于这条河流的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更需要多方联动。

  事实上,赤水河的跨界治理,早已超越了省界。早在2005年,川滇黔三省就开始探讨和应对赤水河的跨界共治问题,并逐步建立起三省水生态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013年,贵州还联合云南、四川两省水务等部门建立起“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联防联治”的保护机制。通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联合监测、应急预警等工作制度,探索省界断面、分水线以及石坝河等跨界支流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2014年以来,三省水务部门对赤水河流域出动执法检查次数逐年增加。

  刘小志告诉笔者,对于跨省跨市的河流污染治理,将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理与建设工作,保障江河湖库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正常发挥。与相关城市建立完善的水域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和处置区域性的水污染事件。

  “河长制”还岸绿水清

  针对问题河,各级“河长”纷纷深入河道一线“找茬”,揪出一个个污染点,拍摄下来,尤其对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建立河道“病历卡”。并实施了“工业污染、农业面源、城乡垃圾、河道采砂、畜禽养殖、河湖岸线”六大专项整治,开展了“清水、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基本实现垃圾不裸露、污水不入河、砂石不乱采、水体不污染。

  把脉“问题河”, 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在泸州市在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今经过几年努力,已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10处,取缔水质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处,建设输水干管31km,彻底解决23万人饮水问题。在水域岸线管理方面。转运河道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砂石2685.4万立方米,64座非法码头全部关停,应撤除的46座全部撤除。水污染防治方面。实施1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4个镇(街道)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截污干管37km,取缔排污口31个,整治雨污混排口14个,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古叙垃圾焚烧发电厂、泸县20万吨/年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加快建设。水环境治理方面。投入资金2268.1万元,清理河道水生植物、垃圾3.1万吨,清淤、疏浚河道1.5公里,完成玉带河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水生态修复方面。大力开展“绿化泸州行动”,加大江河沿岸绿化造林力度,新造林2.7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平方公里。水执法监管方面。整合执法资源分片、分段对长江、沱江等主要河流开展执法检查,查处捕捞违法行为35起,实施行政处罚35起,5起违法采砂案件立案调查,其中,行政处罚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件。

  泸州市还从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印发《泸州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泸州市市级河长制会议制度》等,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明确一般问题由分段河长解决、重点工作由市级河长协调推进、疑难问题和共性问题提交市全面落实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7个暗访组,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明察暗访、专函督办、公开约谈等,并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以及群众举报投诉问题进行专项督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区、河长及责任单位,从严问责追责……

  曾经“颜色发灰、垃圾常在”的河流,如今的变化是水更清了,岸更净了,山更绿了;泸州,切实承担起了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住一江清水出川的重大历史使命!(周超文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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