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公安局四措并举落实河道警长制护航辖区水域环境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严厉打击整治全县涉水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合江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公安管理职能,全面落实河道警长制度,助力合江山青、水美、天蓝、地绿。
一、动员部署高规格。自推行河道警长制以来,县公安局多次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工作会议及讲话精神,研究制定《合江县公安局实施河道警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吕刚任县级河道警长,各派出所负责人任乡镇级河道警长,将各警种、各派出所统一纳入领导小组范围,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加大对水域河流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力度,将水域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功在当代的民生工程来抓。副县长、公安局长吕刚作为“桐子溪”县级河长,多次到“桐子溪”回洞桥、平滩桥、箭口等处水域巡查,查看水域环境与岸线管理保护情况,对保护水源安全,防止水污染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做了相关部署。
二、行动推进全方位。针对目前河道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定位公安职责,加强警种之间衔接沟通,充分发挥治安、刑侦职能打击作用,各派出所加强管理防范,禁毒大队加大对易制毒化学物品企业的监管力度,网安部门严把舆论引导关,严防利用网络借机发布虚假信息,引发恶意炒作。县公安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督导检查,严查在河道环保工作中出现公权私用、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行为。以职能警种点上发力、多警联动攻坚克难的作战方式,坚决打赢河道环境保护工作攻坚战,实现依法管水、依法治水。
三、排查隐患出实招。牢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水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严格落实巡查制,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辖区内河流开展常态性巡查,通过查阅资料、巡河检查等多种形式,基本摸清河流湖泊现状及周边污染源、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捕捞渔业资源、非法开采、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桐子溪”沿线乡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四张清单和污染源台帐等。同时,加大对辖区群众走访力度,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搜集涉及到环境保护,重点是涉水矛盾纠纷等线索信息,第一时间介入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实施河道警长制以来,共开展明查6次,暗访6次,通过明察暗访,发现整改各类问题10余起,化解涉水矛盾纠纷5起。
四、强化打击动真格。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与法院、检察院、食药环、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为顺利推行河道警长制度提供执法保障。同时,坚持对涉水违法犯罪“零容忍”,重拳出击打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犯罪,全县各乡镇派出所负责人,充分履行好河道警长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协勤员、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作用,动真碰硬,对涉及的水污染案件一律快查快办,快侦快破,有力推动河道警长制度全面落实。自行动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件,移送起诉4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