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召开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4月1日,纳溪区召开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及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对相关工作。区委书记、总河长徐利,区委副书记、区长、总河长谭荣兵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对《水污染防治法》要有总体把握,结合属地、单位、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对各类制度、标准、责任、流程、问题、措施、进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要有准确把握;针对问题整改,所有责任单位要认真对标对图对点、立说立行立改,要搞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对问题成因、整改情况、现状及措施等实行清单制,挂图作战、照图施工、对标整改,做到不遗漏、无死角,对问题整改做到标本兼治;要对照《水污染防治法》标准,对标分析,熟悉法律法规,要重视感官问题治理,改善点位周边脏乱差现状;要责任落实,做到一天一检查、三天一通报,区纪委监委机关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