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怀玉“四不两直”督导河长制工作
12月12日,泸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冯怀玉“四不两直”到云锦镇、奇峰镇督导河长制工作,县纪委监委机关、县龙溪河河长办、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冯怀玉一行先后督导了云锦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龙溪河支流卫河源头、奇峰镇红木村生态湿地,并对流域镇“清河护岸”工作等进行检查。
冯怀玉强调,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当前龙溪河水质状况,流域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必须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要强化日常运维和监管,切实发挥生态治理成效;要对照各级河长制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尽快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日常巡查督查,确保水质改善方案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