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举措”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1)科学规划,示范引领。以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为引领,将水土流失生态治理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相融合,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通过实施护岸措施、整地措施、污染源治理、生态水系修复等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流域内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水土资源丰富、生态环境清洁,建成国家级生态清洁小流域1个,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2个。
(2)突出重点,系统治理。以小流域为单位,推动整沟、整村、整乡一体化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投入4600余万元,建设4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坡改梯166.78公顷,配套田间道路47.65公里,封禁治理5634.52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千米。
(3)以人为本,助农增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项目规划设计充分考虑群众民生诉求,将水土流失生态治理和后续产业发展有效结合,探索建立“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联农带农利益机制,带动1500余户农户发展特色产业2000余亩,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水保防汛中心:付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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